厨具制造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:
1、产品使用材料的树种或人造板材应与标识一致;
2、产品使用的木材应符合标准中5.4.2规定要求,不得使用有昆虫尚在的虫蛀材和腐朽材、贯通裂缝等、未经处理达到树脂囊材等,其它稍微材质缺陷,如虫孔、裂纹等应经修补加工处理:
3、木材人造板材的甲醒释放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要求。
4、金属件外观质量要求(金属零部件表面涂层和镀层的外观质量要求):
1)金属涂层(外露部位)应无色差、露底、流挂等缺陷;
2)金属镀层(外露部位)应无烧焦、起泡、针孔等缺陷;
3)金属件焊接部位应无缝、错位、结疤、杂渣等缺陷。
5、产品加工要求(产品零部件的加工和安装连接等方面的规定要求):
1)人造板制成的部件,其非交接面均应进行封边处理;
2)部件上的覆面、封边或后成型包边也应严密、平整、不答应鼓泡、开裂、脱胶、压痕等缺陷;
3)加工件表面不得有崩茬、刀痕、砂痕等缺陷;
4)产品外表的倒棱、圆弧、圆线应光滑均匀一致;
5)零部件结合应配合牢固不得松动;
6)各种启闭门、抽屉和拉篮等零件应关闭灵活,配件和五金连接件安装不得少件、漏钉、透钉等缺陷;
7)底柜台面的前缘与后端应有泛水和档水处理;
8)贴面或饰面不应有明显色差、褪色、掉色、漏漆、发粘等缺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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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厨房设备